一、推免名額及專業
碩師推免名額預計為80人;北華大學計劃接收培養60人、長春師范大學計劃接收培養20人;最終以教育部下達計劃為準。根據符合申請條件簽約并參加復試人數按比例確定各專業領域推薦及接收名額。本科推薦專業與碩師計劃接收專業領域詳見下表。

注:上述本科專業均為師范類。
二、碩師推免基本條件
納入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我校部分師范類2019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免費師范生及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雙學位等學生),詳見上表。
(一)熱愛祖國,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教育工作,志愿到縣鎮及以下農村學校任教。
(二)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有較強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三)誠實守信,學風端正,品行優良,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違法違紀記錄。
(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五)基礎知識扎實,本專業培養方案規定一至六學期全部已修課程(含選修課程)合格,且已修課程(含選修課程)成績排序在前70%。
(六)已修課程(含選修課程)成績符合本專業畢業和學士學位授予要求。
在申請推薦期間,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已修課程(含選修課程)有不及格的,或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未解除者,均不具備申請推免資格。
三、資格審核程序及時間
(一)學院公示成績、本人申請、學院審核上報
1.各學院按上述本科專業進行成績統計,各學院根據本科專業培養方案要求和專業特征自主確定計入平均成績課程,并按平均成績進行排序公示。
2.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到各學院學團工作辦公室申請登記,填寫《北華大學2019年“碩師計劃”研究生申請推薦表》(一式兩份)。
3.各學院成立碩師推免工作組,要嚴格審核學生的申請條件,特別是學士學位資格,同時對學生歷年學習成績,學習能力、創新精神、研究能力和特長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查,并考慮農村學校對學生所學專業的要求,對所有報名學生按平均成績進行排序推薦。
4.在學院范圍內對符合碩師推免資格的學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后上交研究生工作處。上交材料包括:《北華大學2019年“碩師計劃”研究生申請推薦表》一份、《學生個人成績單》一份(學院蓋章即可)、《北華大學2019年“碩師計劃”研究生推薦情況匯總表》一份、《北華大學××學院“碩師推免”公示成績匯總表》一份、《北華大學××學院“碩師推免”成績公示情況說明》一份。紙質版在9月7日前交機關樓504室研究生工作處,電子版通過北華大學研招工作群QQ單獨發給關平。
5.工作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至9月7日。
(二)學校審核、公示名單
1.教務處負責對各學院上交的學生個人成績單、公示成績匯總表進行全面審核,審核學生成績的真實性、準確性,并對符合申請碩師推免資格學生成績予以確認。因弄虛作假致使學生成績不真實的,取消其推免資格;對客觀原因造成學生成績錯誤的,相關學院須出具材料并說明原因,經核查無誤后予以修正。
2.研究生工作處負責收取各學院上交的材料,配合教務處審核成績,對符合碩師推免資格的學生在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3.學生工作處負責審核學生是否有違紀作弊情況。
4.工作時間為2018年9月8日至9月14日。
四、簽約復試
1.根據吉林省教育廳下達2019年吉林省實施“碩師計劃”市縣需求情況后,符合碩師推免申請資格的學生方可參加吉林省教育廳組織的師范類應屆本科畢業生簽約會,預計簽約時間在9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2.符合碩師推免申請資格并簽約成功的學生按時參加復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不符合碩師推免申請資格擅自參加簽約的學生,不準參加復試。
五、違規處理
1.對在碩師推免資格審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即取消其推免資格,并按學生管理規定進行相應處理。對在碩師推免資格審核過程中有違紀行為的部門和人員,由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2.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舉報電話0432-64608096、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研究生工作處聯系電話0432-64608056、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教務處聯系電話0432-64608881。
研究生工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