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和中國人民大學的相關文件規定,我院2019年將繼續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 總體要求
1.本辦法所稱免試,是指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必經過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的初試,直接進入復試;本辦法所稱接收,是指文學院對報考本學院的具有免初試資格的考生進行的復試和錄取。
2.文學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學院制訂科學、規范、明確的接收標準及工作程序,并予以公示。
3.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原則,在對考生平時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學術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等的考查。
4.文學院成立由主管院長和碩士研究生導師代表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訂接收推免生工作辦法,并具體組織實施本學院的接收工作。
二、 推免生申請條件
申請推薦免試攻讀文學院碩士學位的學生,須是獲得本科所在高校(含本校、外校)推免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推免生資格經本科學校所在地區省級招辦審核通過后方有效。其他具體條件如下:
(一)外校推免生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
2.專業成績排名和綜合素質排名均在本專業名列前茅,具有較高的外語水平,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須達到426分以上。
3.應具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推免生如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經文學院考察認可后,可適當放寬申請要求(如對專業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開發表的與所申請專業相關的科研論文或著作,且達到較高水平的;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的;或參加專業領域全國學術活動獲獎的;在境外知名大學相關專業學習一年以上的)。
4.核心課程考核成績為優異,有專業研究潛力和學業進步潛力的學生,將作為重點考核和選拔對象。重點高校或者所在院校中國語言文學專業實力較強的高校,其專業成績排名和綜合素質排名在本專業名列前茅的學生,將作為重點考核和選拔對象。
(二)本校推免生
本校推免生首先應符合學校教務處有關文件的規定,還須滿足文學院要求的其它條件,具體參見學校教務處及文學院的通知要求。
三、 申請方式、復試辦法及要求
(一)申請方式
教育部 “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為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申請人須按教育部規定,并在我校各院(系)規定的時間內,登錄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網上報名、繳納報名費。
(二)復試辦法及要求
1.文學院為加強本科學生對學術研究的了解,且招收一批國內重點高校有意向從事專業學習和研究的優秀學生,學院決定于2018年9月22日在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舉辦全國優秀大學生學術交流論壇活動。
2.論壇申請者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全國優秀大學生學術交流論壇申請表》;
(2)個人陳述(格式不限);
(3) 本科階段前三學年成績單原件1份,須加蓋學校教務公章;
(4)兩封專家推薦信(職稱副教授及以上);
(5)獲獎證書復印件;
(6)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426分以上);
(7)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其他能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原創性研究成果材料等(課程論文、學年論文均可)。
3.文學院對申請者進行審核、篩選,確定具有論壇參與資格的推免生復試名單,與推免生報到、筆試、面試的時間地點等相關復試安排將于9月20日前一并在文學院網站公布,并在教育部推薦免試服務系統發送復試通知。推免生須于規定時間內接受復試通知,否則復試無效。
4.進入復試名單的申請者,在教育部推薦免試服務系統接收、確認復試通知,按規定的時間繳納復試費、參加復試。
5.申請者復試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每學期均注冊的學生證;
(2)本科前三學年成績單,須加蓋校教務處公章;
(3)提交國家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6.文學院依據有關辦法和規定組織推免生復試工作,并做好復試記錄。根據教育部要求,復試過程進行全程錄音。
7.論壇內容:
(1)專家學者介紹情況;
(2)學生與相關專業教師交流;
(3)學生參加論壇的專業筆試及綜合面試;
1)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
2)綜合面試(包括專業課面試、外語聽力和口試、綜合素質面試),滿分100分;
3)跨一級學科申請免試攻讀研究生的申請人,須在復試時加試一門專業課,滿分100分。
(4)參觀中國人民大學。
四、 組織接收
1.學術交流論壇結束后,文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推免生的學業情況和復試情況進行綜合考慮,參照研究生院建議的擬招生人數,確定通過提前考核并獲得優勝的推免生擬接收名單,優先向學校推薦接收。
2.文學院在教育部推薦免試服務系統向擬接收的推免生發送待錄取通知,推免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確認是否接受我校發送的待錄取通知,逾期未確認者視為放棄。
3.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及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公示。推免生若有疑問,可于公示期內向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或院(系)提出。
4.推免生提供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學術不端等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其研究生錄取資格。。
5. 2019年9月新生入學前,學校及學院對已接收的推免生進行資格復查,推免生如在入學報到時不能提交畢業證書原件,或因各種原因受到本科學校處分的,將取消入學資格。
本辦法由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自正式公布之日起實施。
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9月
以上是研線網為考生整理的“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2019年碩士推免生招收辦法”的相關內容,希望對2019考研的同學們有所幫助,祝2019考研的小伙伴們早日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