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復試分數線各院校已經陸續發布,除了關心分數線情況外,同學們還需了解考研復試時間,復試方式,復試所需材料,復試比例,復試流程等信息。一定要仔細查看所報考院校的復試安排,合理準備好復試,下面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理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細則和調劑辦法”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
根據《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2〕3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此細則及辦法。
一、復試原則
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
二、組織管理
學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和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組成,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組織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復試辦法、遴選和培訓工作人員、招生政策宣傳、組織實施復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招生信息公開等。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考務工作組、復試小組、技術保障組、后勤保障組和監督檢查組等。
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在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三、招生計劃
我院2023年招生計劃為全日制學術碩士24人,第一志愿上線人數14人,預計調劑名額為10人。
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按照數學一級學科大類招生,根據實際情況,錄取時考生報考專業可能會在二級學科方向上進行調整。
四、復試形式及安排
1.復試方式:網絡遠程復試。
2.復試平臺:我院采用研招網遠程面試系統作為網絡遠程復試平臺,騰訊會議作為備用平臺。
3.復試時間:自2023年3月30日起啟動招生工作,在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在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調劑考生的復試和錄取工作。
五、復試生源范圍
1.第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總分和單科成績)須達到國家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的要求。
2.調劑考生:調劑考生須符合我院的調劑要求(見下),復試差額比例為120%.
六、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并同意復試后,在截止日期前將所有材料掃描成清晰的電子文件后上傳遠程面試系統。具體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證(如遇考生身份證丟失,可提交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包括正反面。
2.準考證(如丟失可登錄研招網重新下載)。
3.學歷學籍材料:
(1)應屆本科畢業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2)往屆考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如學歷校驗未通過或學歷證書丟失,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4.大學學習成績單(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入伍批準書》(在個人檔案中留存)、《退出現役證》(退役部隊簽發)。
6.其他材料:
(1)《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打印紙質版,考生本人手寫“我已仔細閱讀上述內容,如在本次考試全部結束前有泄露考題信息等違規行為,愿承擔一切后果”后,簽署姓名和日期)。
(2)政審材料(檔案或工作所在校的人事、政工部門填寫并加蓋印章)。
(3)外語水平證明、發表論文、專利、各項獲獎證書等。
7.符合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的考生相關證明材料。學院將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要求和名單審核考生資格。
8.復試繳費憑證。
七、復試
1.復試方式
我院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
2.復試組成
(1)復試由專業課筆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綜合面試組成。
①專業課筆試:主要測試考生專業素質和能力,滿分100分。
②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考察考生聽、說、讀的能力,滿分100分。
③綜合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科研創新潛力,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發展動態了解及在本專業發展潛力,滿分100分。
(2)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加試《復變函數》與《近世代數》兩門課程,方式為筆試,成績為百分制,滿分100分,低于60分為不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3)成績計算
復試總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20%+外語聽力和口語成績×20%+綜合面試成績×60%,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保留兩位小數。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3.復試前期準備
(1)考生需準備能夠支撐“雙機位”要求的硬件,包括筆記本電腦、智能手機、手機支架等設備。考生可根據所在環境搭建考場,但要保證一臺設備放置于正面,一臺設備放置于考生側后方45°,露出桌面和雙手,用于規避考試中可能出現的作弊行為。
(2)學院聘任5名專家組成復試專家組,復試專家組由數學學科主要學術帶頭人、研究生導師、具有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專任教師組成,負責考生的綜合面試部分。
(3)由主持會議老師負責組織考生利用面試系統進行抽簽(微信抽簽小程序備用),決定面試順序。
(4)通知考生按照抽簽結果依次進入考場,考生通過視頻會議客戶端入會開考后,鎖定會議,避免其他考生入場,面試過程由考務工作組負責記錄,并錄像或錄屏以便查證。
4.線上復試過程
(1)專業能力測試試題由系統題庫隨機抽取,學生在完成測試后按指定方式回傳;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滿分100分,時間一般不超過10分鐘,同等學力考生在此基礎上加試10分鐘。
(2)復試專家組對考生進行英語面試和綜合面試,通過面試過程表現,以及相關資料(大學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評判考生的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給出面試分數。
英語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時間一般不超過10分鐘;
綜合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時間一般不超過20分鐘。
(3)考生完成全部面試后退出視頻會議,復試專家組進行打分,復試工作組進行復試成績計算。
5.演練網絡遠程復試系統
學院將配合研究生處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系統培訓,熟悉流程、操作步驟,并做好模擬演練,為正式復試工作有序開展打好基礎。同時,加強對考生參加遠程復試工作的指導,確保考生掌握網絡遠程復試流程和相關要求。
6.復試突發情況預案
(1)若研招網遠程面試系統無法正常使用,采用騰訊會議、釘釘等備選平臺進行網絡遠程面試。
(2)采取網絡遠程復試過程中出現網絡中斷、設備損壞等情況,及時與相應考官、考生取得電話聯系,確定問題根源,根據實際解決情況決定是否繼續考試,并及時報告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八、調劑
1.接收調劑專業:0701數學
2.調劑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專業應與數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我院數學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全國統一命題科目中英語(一)、英語(二)視為相同考試科目。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按照調劑的程序和相關要求進行,須與同批次申請調劑的考生一起按照學校(學院)相關要求、規則進行排名,擇優進入復試。
3.調劑要求:
(1)所有調劑必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2)調劑系統開放時間、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我校統一設定,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
(3)調劑系統開放前我院在學院官網提前公布開放時間和開放時長。
(4)調劑工作由研究生處歸口管理并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4.調劑程序:
(1)“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考生登錄系統并提交調劑志愿。
(2)學院從滿足調劑條件的考生中擇優確定復試名單(按初試總分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通過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者優先考慮),在調劑系統發送復試通知,并在學院網站公示。考生未接收調劑系統復試通知或未被學院復試名單公示的,一律不得復試。
(3)復試結束后,學院通過調劑系統對擬錄取的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
(4)為保障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調劑系統的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限時接受,考生須及時登錄系統處理信息。
(5)第一批復試后有缺額的專業將繼續調劑,考生須及時關注調劑系統缺額情況和學院網站的相關通知。
九、錄取
1.錄取規則
各專業一志愿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排序,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后錄取調劑考生。調劑考生按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錄取總成績計算: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為30%。
總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70%+復試總成績×30%, 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考生按總成績排序優先錄取。在總成績相同,其他條件相同情形下,優先錄取復試總成績高的考生;如遇考生復試、初試成績完全相同,優先錄取統考科目多的考生;若統考科目部分完全相同,依次比較業務課一成績、外國語成績。如考生業務課一、外國語成績仍相同,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形成關于上述考生排名的書面意見,報請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
2.擬錄取考生于入學報到后,按照學校相關安排,統一進行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
3.不予錄取、取消錄取資格及取消學籍的情況
(1)未經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
(3)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加試課程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未經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7)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日前(以學校規定的入學報到日為準)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8)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學校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所有考生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9)其他不符合規定的情況。
十、考生注意事項
1.考生須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研究生招生網和我院發布的考生須知等通知,按照要求做好復試準備工作。
2.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我校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等內容,在我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十一、信息公開
1.在學院網站上及時公開復試細則、調劑辦法、專業計劃、復試具體要求及安排、復試考生名單等。
2.安排電話、郵箱等咨詢渠道及申訴渠道,耐心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解讀和考生問題的咨詢解釋工作,加強對考生參加網絡遠程復試的指導。
3.復試工作結束后,在學校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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