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單位碩士研究生的復試工作,依據教育部、陜西省《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教育改革發展綱要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積極探索建立不拘一格地選拔優秀人才的考評機制。
貫徹落實當地疫情防控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保證復試工作組織健全,有章可循,規范有序。
二、復試原則
1.統籌考慮當地疫情形勢、防控要求和單位實際情況,確保復試過程的安全性。
2.全面考察,突出重點,科學選拔,客觀評價,全面提高選拔培養質量。
3.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不斷優化學科專業結構及生源結構。
4.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肅招生紀律,強化監督約束體制,保證復試錄取過程的公平公正。
三、復試的目的
全面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綜合能力、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及專業興趣和素養,滿足我所研究生培養的要求。
四、復試方式
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在確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采取現場復試的方式進行,視疫情形勢合理布局。
五、復試條件
1.滿足國家教育部規定的《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學術學位類)》的第一志愿考生,即:總分:273,單科:38(57),初試統考科目為英語一、數學一。
2.滿足我所結合生源和人才培養計劃自主確定的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調劑考生,即:總分:273分,單科:38(57),初試統考科目為英語一、數學一。
六、調劑
1.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公布調劑辦法、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積極為考生調劑提供服務。
2.普通全日制(即學制4年)工學、理學學科門類本科畢業專業為電子科學與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自動化、信息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信息對抗技術、電磁場與微波技術、電磁場與無線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計算機軟件、軟件工程類專業;調劑考生初試科目應與我所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須相同。
3、接收調劑考生一律通過調劑系統平臺進行。
七、復試的組織
研究生的復試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全面組織;復試工作小組具體實施。
八、復試辦法及內容
1.復試前,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2.復試分為綜合面試。
3.復試綜合成績構成為:初試成績占50%,復試成績占50%;
4.錄取按照復試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九、體檢
1.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須進行身體健康檢查,其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視疫情形勢進行合理安排。
2.體檢醫院應為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
3.政審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復試的監督管理
1.始終把廣大師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堅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做好復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切實抓好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嚴肅招生紀律,規范復試過程。
3.設立督察組,監督復試全過程,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4.實行復試全過程信息公布制度。對復試辦法、調劑辦法、復試各環節的考核結果等內容及時公布,告知考生;并對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