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安外國語大學《關于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學院復試細則。
一、指導思想
(一)強化政治意識,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
(二)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選拔創新能力強,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高的人才。
(三)以人為本、服務考生。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守復試管理規范,嚴明招生錄取紀律,確保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教育考試公平公正。
二、各專業復試分數線
三、復試安排(復試方式、時間、地點)
學院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單科 (滿分=100分) |
單科 (滿分>100分) |
總分 |
中國語言文學學院 |
050100 |
中國語言文學(文學類) |
54 |
81 |
363 |
中國語言文學學院 |
050100 |
中國語言文學(語言學類) |
54 |
81 |
363 |
中國語言文學學院 |
045300 |
漢語國際教育 |
51 |
77 |
350 |
三、復試安排(復試方式、時間、地點)
3月29日(周三)上午報到,審核材料,地點JE126會議室
3月29日(周三)下午2:00至4:00復試筆試(地點:審核材料時通知)
3月30日(周四)全天,復試面試(審核)
四、復試資格審查(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方式)
考生復試時須審查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證;
②《準考證》;
③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需提供完整注冊的學生證);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⑤個人競賽或科研成果材料;
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須攜帶本人《入伍證》和《退出現役證》。
⑦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交相關支撐材料。
⑧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提交“中國高等教學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進行審核,各學院應留存好審核資料。各學院主管領導及審查人對審查結果負責。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
五、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由專業知識考核(筆試或面試或二者相結合)、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思想政治理論考核等部分組成。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錄取。
對初試成績符合進入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科目滿分各100分。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中文學院在復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招生人員、導師對考生進行考核,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思想政治考核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學校還將采取“函調”的方式對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六、復試要求
復試參與人員嚴守保密規范、強化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擇優選材。
七、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之和=專業知識考核成績+外國語聽說能力考核成績(會計碩士、旅游管理碩士加入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成績)。
總成績=(考生初試總成績÷初試各科滿分之和)×60+(考生復試各項成績之和÷復試各項滿分之和)×40。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八、錄取
考生錄取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若總成績相同,按照考生初試自命題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無自命題專業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
復試完成后,各學院將一志愿擬錄取名單和調劑擬錄取名單、考生總成績排名報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審核后,對擬錄取人員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擬錄取考生須參加體檢,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取消擬錄取資格,一志愿考生體檢由校醫院安排,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違規處理
按照學校有關要求,考生應誠信應試,對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誠信、規范應試相關規定者,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將取消考試成績或錄取資格,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十、監督和復議
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并留存影像資料,以備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檢查。
復試完成后,學院將一志愿擬錄取名單、考生總成績排名報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審核后,報送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審議通過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十一、聯系方式
029-85319379(趙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