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安外國語大學《關于做好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學院復試細則。
一、指導思想
(一)強化政治意識,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
(二)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選拔創新能力強,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高的人才。
(三)以人為本、服務考生。提高服務意識,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四)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守復試管理規范,嚴明招生錄取紀律,確保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教育考試公平公正。
二、各專業復試分數線
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以我校研究生院公布名單為準。
三、復試安排(復試方式、時間、地點)
(一)復試方式:現場復試
(二)復試時間:3月31日上午8:30
(三)復試地點:西安外國語大學長安校區JF216
四、復試資格審查(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及提交方式)
考生復試時須審查以下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證;
(二)《準考證》;
(三)畢業證、學位證(應屆生需提供完整注冊的學生證);應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五)個人競賽或科研成果材料;
(六)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須攜帶本人《入伍證》和《退出現役證》。
(七)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交相關支撐材料。
(八)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提交“中國高等教學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電子版及原件進行審核,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復試。
五、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由專業知識考核(筆試面試相結合)、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思想政治理論考核等部分組成。
專業知識考核滿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錄取。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滿分20分,低于12分不予錄取。
思想政治考核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復試要求
考生應認真閱讀本細則相關復試內容,嚴格遵守復試紀律。
七、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之和=專業知識考核成績+外國語聽說能力考核成績
總成績=(考生初試總成績÷初試各科滿分之和)×60+(考生復試各項成績之和÷復試各項滿分之和)×40。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八、錄取
一志愿考生錄取時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名,若總成績相同,按照考生初試自命題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無自命題專業按照初試總成績排序。
擬錄取考生須參加體檢,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取消擬錄取資格,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九、違規處理
按照學校有關要求,考生應誠信應試,對在考試過程中,違反誠信、規范應試相關規定者,無論何時,一經發現,將取消考試成績或錄取資格,觸犯法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十、監督和復議
復試完成后,學院將一志愿擬錄取名單、考生總成績排名報送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審核后,報送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審議通過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十一、聯系方式
學院聯系人:陳老師(029-85319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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