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西安工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調劑、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要求,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組織領導
(一)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調劑、錄取工作實行集體決策,全面落實招生主體責任,校紀檢監察部門對整體工作全程監督。
(二)成立學科復試小組
學院成立學科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5名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教師組成,配2名秘書,并安排專人負責網絡復試的技術支持,在學校和學院指導下,負責對本學科考生進行全面的考查,小組成員一般為西安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的導師,且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
二、復試形式
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全部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復試主平臺為“騰訊會議”,支持“雙機位”“防縮屏”等技術手段。網絡遠程復試具體要求詳見《西安工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須知》、《2023年西安工業大學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則》。網絡遠程復試考生應按要求簽訂《西安工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承諾書》。
三、復試內容
(一)復試方式
采用綜合復試,復試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二)復試內容
2.專業素質和能力:分值為140分。包括: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和成績;
(2)本學科(領域)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領域)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發展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3.綜合素質和能力:分值為60分。包括:
(1)參加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情況;
(2)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里健康情況;
(3)人文素養;
(4)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復試流程
1.資格審查
考生在復試前1日將資格審查材料發送工作人員指定郵箱。
復試審核材料:
(1)應屆本科生考生: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學生證原件。
(2)非應屆考生: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
(3)“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4)同等學力考生:本人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原件(無畢業證須提供學信網學籍學歷證明)。
(5)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應該在復試前提交學信網學歷(學籍)核驗報告。
考生應確保資格審查提交的本人相關材料的真實性,以上提到復印件的材料及同等學力考生學信網學籍學歷證明交學院保管,復試結束交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備案。
特別提醒: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所有考生正式復試前必須按照要求簽訂《西安工業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承諾書》,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2.復試
按照網絡遠程復試要求,考生準備相應設備,每個考生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
3.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在復試時統一進行,加試科目從《應用光學》、《物理光學》、《光電探測與信息處理》中任選兩門,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低于60分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成績計算辦法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項考核成績之和,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初試成績(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得出總成績,總成績計算辦法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
3.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執行統一復試標準。
五、名單公示及擬錄取
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細則、考生總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創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品德考核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進行公示。在學校統一公示期內不少于10個工作日。
原則上,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定向就業的考生應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六、調劑
(一)接收考生調劑的基本條件
1.符合學院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A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6.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根據教育部和省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二)接收考生調劑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1.調劑考生(包括接收外單位調劑考生和本單位內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系統每次開放的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
2.我校將在研招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上公布相關缺額專業情況,在規定開放調劑系統時間內,申請調劑到我校的考生,經審核、擇優遴選后,對合格考生發放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根據學校、學院安排參加復試。
3.對申請調劑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對調劑考生擇優遴選,除滿足調劑基本要求外,還須滿足學院對相關學科專業調劑考生的專業性、學術性要求(含本科所學專業、獲獎情況、綜合素質、培養潛力等)及其他業務要求。
調劑考生與一志愿考生復試標準一致。
七、其他
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全部采取網絡遠程復試方式進行,復試時間另行通知。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按照學校及上級單位相關要求參加復試。
光電工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聯系人:姚老師
聯系電話:029-86173335
八、監督及違規處理
(一)本年度有直系親屬報考人員必須回避復試及錄取等相關工作。
(二)復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應自覺接受監督,提高自我約束能力;加大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營造研究生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環境。
(三)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四)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五)光電工程學院監督電話:029-86173331
郵箱:gdxyjw xatu.edu.cn
光電工程學院受理投訴和申訴時間:
擬錄取名單公布之日起十日內實名以書面形式反映。
未盡事宜,按照上級單位相關文件執行。
西安工業大學光電工程學院
2023年3月27日
以上就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西安工業大學光電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調劑、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