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考研復試分數線各院校已經陸續發布,除了關心分數線情況外,同學們還需了解考研復試時間,復試方式,復試所需材料,復試比例,復試流程等信息。一定要仔細查看所報考院校的復試安排,合理準備好復試,下面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中國民航大學法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工作細則”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
為保障法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公平公正選拔優秀學生進入法學院攻讀碩士學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和《中國民航大學2023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文件制定本細則,本細則沒有明確規定或者與教育部、中國民航大學制定的有關文件有沖突的以上級文件為準。
一、基本原則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全面推進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錄取工作穩步進行,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招生人數
(一)法學(030100)專業招生人數:12人
專業方向 |
計劃招生名額 |
國際法學 |
3 |
民商法學 |
3 |
刑法學 |
3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3 |
(二)法律(法學)(035102)專業招生人數:20人
(三)調劑人數以學院發布在調劑系統的名額為準。
三、復試調劑要求及遴選原則
(一)第一志愿復試要求
考生初試成績(總分和單科成績)達到一區(A類考生)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國家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學科門類 |
總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單科(滿分>100分) |
備注 |
法學 |
326 |
45 |
68 |
學術學位類 |
法律(法學) |
326 |
45 |
68 |
專業學位類 |
(二)調劑要求、流程及聯系人
1.所有考生的調劑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2.法學院只接收外國語為英語,達到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A類考生調劑。同等學力考生要求公開發表2篇高水平法學期刊論文。
3.調劑流程:
(1)我院調劑報名開始時間為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時間,系統開放截止時間以學院在調劑系統中設置的時間為準。
(2)調劑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在調劑系統填寫我院相關專業。
(3)確認后,我院第一時間發送復試通知并告知相關事宜。
(4)調劑系統鎖定時間為36小時,接受復試通知時限、接受擬錄取通知時限2小時,超過視為自動放棄。
(三)調劑復試遴選原則
1.法學專業調劑要求(我校按一級學科招生):
(1)只接受第一志愿報考法學碩士(0301XX)調劑;優先遴選第一志愿報考憲法學與行政法學(030103)、刑法學(030104)、民商法學(030105)、國際法學(030109)等方向或專業;第一志愿報考其他方向或專業的,其初試專業課程考試內容中至少包含以下兩個:國際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
(2)第一志愿報考同所學校同一專業的考生,按照高分到低分接受調劑。其他情況下,綜合考察考生綜合素質,擇優接受調劑。同等條件下,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證、通過全國大學生英語六級、具有航空法基礎的,優先調劑。
2.法律(法學)專業調劑要求:
根據考生初試成績按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遴選調劑復試考生;
法學碩士考生不得調劑法律碩士(法學)
相同考分情況下,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證、通過全國大學生英語六級、具有航空法基礎的,優先調劑。
(四)復試人數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控制在300%以內。
四、復試具體要求
(一)考生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應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若身份證丟失,須提交臨時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或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原件(貼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蓋騎縫章);
2.準考證(如丟失可登錄研招網重新下載);
3.中國民航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登記表;
4.學歷學籍材料
(1)應屆本科畢業生:《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2)往屆考生: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如學歷校驗未通過或學歷證書丟失,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3)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證書的考生:《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
(4)在讀研究生須提供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考生須在擬錄取前提供注銷原學籍證明
(5)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校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復試結束前完成學歷(學籍)校驗,并提交學歷(學籍)校驗報告
(6)屆時可畢業的自考考生提供準考證,屆時可畢業的網絡教育考生提供學生證
(7)同等學力考生提供專科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
5.大學學習成績單(加蓋畢業學校教務處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印章),同等學力考生需提供通過8門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不含公共課)考試成績單(由自考、成教或進修院校教務部門出具并蓋章);
6.報考定向考生須提供用人單位定向協議書;
7.《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打印紙質版,手寫簽名);
學院將綜合對比“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庫”進行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復試當天,考生將以上紙質材料帶到復試現場,其中,1、2、3項要求原件,其它可以是打印件或復印件。
(二)復試內容
1.專業綜合測試(100分)
(1)法學各方向復試科目
法學學術碩士,國際法學方向:國際法;刑法學方向:刑法;民商法學方向:民法;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方向: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各科滿分100分。
法律(法學)專業碩士:刑法50分、民法50分,共100分。
(2)測試形式
專業綜合測試以筆試的形式開展,不同專業方向的考生參加相應的科目的考試。考試時不允許攜帶與考試相關的紙質材料及電子產品,違規者取消復試資格。
2.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50分)
以學院為單位組織對復試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和口語水平進行測試。每個面試小組配備2名或2名以上主考教師。主考教師由精通外語的教師擔任。面試試題事先命制若干套,測試時隨機抽取。
3.綜合素質面試(150分)
綜合素質面試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表達能力,專業課以外其他知識的掌握情況,包括知識結構、實踐能力、科研潛力、培養價值、學業表現、思想政治狀況等方面。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中國法制史》(馬工程教材)《知識產權法》(馬工程教材)。每科滿分均為100分。
1.邵津主編:《國際法》,北京大學出版社最新版;
2.高銘暄、馬克昌主編:《刑法學》,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學出版社最新版;
3.魏振瀛主編:《民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4.姜明安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最新版.
(四)復試時間及地點
1.復試采用線下方式進行。
2.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復試時間:2023年4月3日9:00開始;
3.調劑考生復試時間以學院通知為準。
4.復試地點:中國民航大學南校區南2教學樓314室
5.復試費90元/人次,現場掃碼繳費。
(五)復試成績
1.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復試總成績折算后滿分為100分(復試總成績/3=折算成績),折算后成績60分以下,即為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復試成績與初試成績加權求和折算為總成績,復試成績的權重為總成績的50%。
五、錄取規則
1.未經復試的考生不予錄取。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3.未經我校(或相關學院)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4.錄取為定向就業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協議,不予錄取。
5.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6.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日前(以學校規定的入學報到日為準)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消錄取資格。
8.法學專業四個方向分開排名擇優錄取。法律碩士按照總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9.總成績相同情況下,取得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A證、通過全國大學生英語六級、具有航空法基礎的,優先錄取。在其它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按復試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10.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開錄取。
1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不予錄取。
12.考生一旦接受待錄取,我校將不接受取消待錄取申請,請考生在接受待錄取時慎重決定。
六、入學復查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要求,已錄取考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信息公開
調劑缺額信息、復試方案、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在法學院主頁,(https://www.cauc.edu.cn/fxy2019/index/tzgg.htm)公開公示。學校通知等信息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主頁(https://www.cauc.edu.cn/yjsy/zsgz/sszs.htm)查看。
八、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與申訴
法學院紀檢委員對本培養單位復試和錄取工作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復試組織、調劑、錄取等方面的監管,巡查復試錄取現場。
法學院
2023年3月27日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中國民航大學法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工作細則”的全部內容,想了解更多相關內容,請持續關注本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