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和四川省有關文件精神,按照《西南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辦法》,結合實際,特制定人文與管理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安全、公正、公平、公開、科學的原則。
(二)堅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的原則。
(三)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四)堅持線下復試的原則,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復試工作組
人文與管理學院負責組織公共管理、應用心理學科點的復試和調劑工作,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人文與管理學院成立由院領導擔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組,制定復試工作實施細則,負責組織我院招生復試工作、復試期間的健康保障工作,并做好兼職碩士生導師參加復試的工作安排。
復試工作組根據學科和專業實際情況分為不同的復試小組,各復試小組由5名或5名以上小組成員(含導師)組成,設組長1人,秘書1-2人,監察員1人。小組成員須集中進行復試,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小組需有英語聽說能力強的成員參加。
復試工作組職責:根據專業要求和考生實際情況,及時確定復試內容、命題,明確答題要點和評分標準,組織考務工作,評定復試成績,寫出復試評語并提出是否擬錄取的意見。
復試全程錄像和錄音,保存一年,其間隨時備查。復試秘書現場做好書面記錄,填寫復試情況登記表,復試小組組長簽字后報學科建設辦公室。各復試小組將復試錄像、錄音、評分記錄和考生記錄交專人妥善保存,復試結束后交學科建設辦公室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
三、工作實施
復試工作內容包括:資格審查、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體檢。復試總分為300分,達到180分者視為復試合格,未達到者不予錄取。
(一)復試名單確定及公布
復試名單由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劃定的復試分數線確定。復試安排在西南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swmu.edu.cn/)發布。調劑復試名單及復試安排在西南醫科大學人文與管理學院網站上發布。
(二)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我院將在學校研招辦指導下進行考生資格審查。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前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在規定時間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請自備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規定者,不予復試;凡有弄虛作假,隱報瞞報的,一經發現取消復試資格。
1.考生身份審查:核對考生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準考證上的照片一致。
2.學歷學位審查:對非應屆考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進行審查。對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本人學生證、所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學籍證明原件進行審查。
3.學歷學籍核驗:復試前完成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網上核驗工作。
4.同等學力考生審查:按照《西南醫科大學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對同等學力考生的要求進行審查。
復試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我院發放的《復試通知單》按要求參加復試。
(三)復試時間和地點
復試時間在西南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swmu.edu.cn/)發布,并由復試工作組秘書逐一通知考生復試時間、地點等。請考生保持電話通暢,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聯系上,由考生個人負責。
(四)復試組織
1.復試由人文與管理學院負責組織,由復試工作組具體實施。復試前在紀檢監察人員監督下采取“隨機確定導師組成員”原則建立復試小組。學科建設辦公室將在西南醫科大學人文與管理學院網站上公布復試調劑工作辦法,專業招生人數,參加調劑復試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
2.復試小組對學生進行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學業知識考核,也要加強對考生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
3.各復試小組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與考生逐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要采取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嚴防復試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復試小組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交學科建設辦公室。各復試小組要強化技術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組織模擬演練,確保復試過程安全、順暢、穩定。各復試小組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五)復試內容
本次復試采取筆試+綜合面試相結合的方式,復試總分為300分,筆試為閉卷考試。每名復試考生綜合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綜合面試采取在監察員監督下隨機抽題回答的方式進行。
1.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共300分)
(1)筆試(滿分100分)
①筆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滿分50分)+管理學基礎(滿分50分),考試時間90分鐘。
②筆試科目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③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內考生不得交卷。
(2)綜合面試(滿分200分)
①中文自我介紹。
②綜合素質問答。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興趣愛好、知識結構、知識面、表達舉止等綜合素質等。
③外語能力測試。主要考核考生外語的聽、說能力。
2.應用心理專業碩士(共300分)
(1)筆試(滿分150分):
①筆試科目:變態心理學(滿分150分),考試時間為90分鐘。
②筆試科目成績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③開考15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內考生不得交卷。
注意: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安排在復試合格后(復試不合格者不參加加試)。應用心理碩士(專業代碼0454開頭)加試咨詢心理學(100分)+人格心理學(100分),考試時間各為90分鐘。任意一門加試課程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錄取。加試成績不計入筆試成績。
加試成績于復試結束后一周內報送至研招辦,由研招辦統一錄入系統。
(2)綜合面試(滿150分)
①中文自我介紹;
②綜合素質問答。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興趣愛好、知識結構、知識面、表達舉止等綜合素質等;
③外語能力測試。主要考核考生外語的聽、說能力。
(六)復試結果
復試成績由復試秘書按照公式折算為總成績,分專業代碼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雙人復核無誤后將成績報送至研招辦。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在學校研究生院官網進行公布。
各復試小組在復試結束后須將每名考生復試的全部原始資料(書面評語、成績、記錄、試題及評分標準、錄音錄像資料等)及時交學科建設辦公室,作為考生錄取的依據及存檔備查。
四、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對該專業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5.報考心理學碩士學術學位的可以調劑到本院應用心理碩士專業學位。
6.我校將自主確定并公布本單位接受碩士研究生調劑的成績要求,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在西南醫科大學人文與管理學院網站(https://rwgl.swmu.edu.cn/)和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上充分了解人文與管理學院調劑信息與要求。
(二)調劑原則
對符合我校調劑條件的考生,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初試總成績相同的,按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外語成績還相同的,按初試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三)調劑工作安排
1.學校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缺額信息,允許符合相關專業報考條件的考生填報。
2.我校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
3.所有調劑考生均進行線下復試,調劑考生均需參加復試專業筆試和綜合面試。
4.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我校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我校將根據本單位實際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及時、準確發布缺額信息及接收考生調劑申請的初試成績等基本要求,并積極利用咨詢電話、調劑系統在線留言功能等渠道為考生調劑提供良好服務。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會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核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網下載,蓋章掃描件于擬錄取后一周內發送至復試秘書郵箱。考生報到時須提交《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紙質蓋章版原件,若發現考生弄虛作假或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擬錄取
(一)考生總成績按照滿分100分折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公式如下:
(二)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照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擬錄取,考試總成績排序出現并列時,初試外語成績高者優先,外語成績還相同的,初試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擬錄取考生和導師實行師生互選。
(三)若有擬錄取考生放棄或者有追加名額,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補擬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則按初試外語成績高者優先。外語成績還相同的,按初試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
(四)為保障廣大考生權益,確保考試公平、公正、科學的進行,凡報考我院各專業的考生均只有一次擬錄取機會。
(五)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單列,不參與普通計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指標內擇優錄取。
(六)擬錄取的考生,若有特殊情況,經考生本人申請和學校招生領導組批準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
(七)其他未盡事宜將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七、復試、復審不合格情況及處理
(一)復試總成績未達到18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各門成績未達到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有弄虛作假,初試時有違紀作弊行為者,視為復審不合格,將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
(五)對復試、復審以及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將在復試結束后及時通知考生。
(六)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復試工作要求
(一)實行明確責任、落實責任、追究責任制度
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和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完善對復試工作全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
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加強對復試工作的指導,每個復試小組還須設置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復試分數線、復試工作細則、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改動。若有改動,將對改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改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四)加強考生咨詢服務
我院將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
(五)實行復議制度
認真對待和妥善處理考生的申訴和投訴。對考生的申訴和投訴,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及各院所招生考試復試工作組將組織專人進行調查、復核,并及時對考生反饋復核意見。
研究生院申訴和投訴電話:0830-3161326
郵箱:yzb swmu.edu.cn
信訪電話:0830-3177023
郵箱:xinfang swmu.edu.cn
(六)嚴守招生紀律
各復試工作組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的相關文件精神,以質量為核心,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招生錄取科學規范、公平公正。
1.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成員不能帶通訊設備電子設備進入考場,均交由復試秘書統一管理。
2.人文與管理學院任何工作人員和導師不得在復試之前對考生作出允準或不允準其復試或錄取資格的承諾。
3.嚴格命題管理。復試命題屬國家機密級材料,全體工作人員、各復試小組必須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密。各復試小組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指導規范》的通知》(教學廳〔2019〕12號)、《西南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西南醫大研〔2019〕28號)精神,選派政治過硬、品行優良、業務熟悉、責任心強的人員承擔命題工作,并加強相關人員培訓,切實提高其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業務能力。
4.切實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所有參與復試工作人員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復試期間不得將任何與復試相關的信息對外公布,過失泄密和故意泄密均須承擔法律責任。
九、體檢
考生體檢在擬錄取后進行,考生擬錄取后一周內持本人身份證前往西南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進行體檢,入學后還須統一進行結核篩查。若發現考生弄虛作假或體檢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考生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網(http://yjs.swmu.edu.cn/)下載。
十、其它
本工作細則由人文與管理學院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人文與管理學院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