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和四川省有關文件精神,按照《西南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工作辦法》,制定《西南醫科大學心血管醫學研究所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調劑工作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安全、公正、公平、公開、科學的原則。
(二)堅持政策透明、程序規范、信息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的原則。
(三)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四)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二、組織機構
(一)領導機構
心血管醫學研究所(以下簡稱心研所)設立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領導組(以下簡稱領導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由領導組負責實施。
領導組負責領導和統籌管理心研所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制定復試、調劑細則,組織開展研究所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物資保障等。
(二)復試工作機構
各二級學科成立由5名或5名以上指導小組成員(含導師)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小組成員須集中在一起進行復試。復試小組設組長1人,秘書1-2人,監察員1人(由辦公室培訓后上崗)。復試小組應有英語聽、說能力強的成員參加,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
復試小組工作職責:根據專業要求和考生實際情況,及時確定復試內容、命題,明確答題要點和評分標準,組織考務工作,評定復試成績,寫出復試評語并提出是否擬錄取的意見。
三、工作實施
復試工作內容包括:資格審查、復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體檢。復試總分為300分,達到180分者視為復試合格,未達到者不予錄取。
(一)復試名單確定及公布
復試分數線及第一志愿復試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審定后,在西南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swmu.edu.cn/)及西南醫科大學心研所網站(https://xxgyjs.swmu.edu.cn/rcpy.htm)發布。
(二)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在西南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yjs.swmu.edu.cn/)及西南醫科大學心研所網站(https://xxgyjs.swmu.edu.cn/rcpy.htm)發布,并由復試工作組秘書逐一通知考生。請考生保持電話通暢,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聯系上,由考生個人負責。
(三)復試方式
線下復試。
(四)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心研所將在學校研招辦指導下進行考生資格審查。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前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位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在規定時間前往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請自備報名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研招政策規定者,不予復試;凡有弄虛作假,隱報瞞報的,一經發現取消復試資格。
1.考生身份審查:認真核對考生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上的照片是否與本人準考證上的照片一致。
2.學歷學位審查:對非應屆考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進行審查。對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本人學生證、所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學籍證明原件進行審查。
3.學歷學籍核驗:復試前完成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網上核驗工作。
復試資格審查通過后,考生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和心研所發放的《復試通知單》按要求參加復試。
(五)復試資格復查
1.復試小組秘書在復試前需核查復試考生資料,考生應仔細閱讀《西南醫科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考生須知》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2.注意事項
(1)“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的考生須單獨與研究生院招辦聯系(0830-3161326牟老師)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復印件均提交給研招辦;
(2)凡有弄虛作假,隱報瞞報的,一經發現取消復試資格。凡不符合我校報考條件者將取消復試、錄取資格。
(六)復試組織及過程管理
1.復試由西南醫科大學心研所負責組織,在西南醫科大學心研所網站(https://xxgyjs.swmu.edu.cn/rcpy.htm)公布復試調劑工作實施細則,專業招生人數,參加調劑復試的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
2.實行在紀檢監察人員監督下“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七)嚴肅考風考紀
各復試小組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八)復試內容
復試包括專業筆試、專業外語筆試、實驗操作技能考試和綜合面試。復試成績總分為300分。
1.專業筆試(滿分100分)
由各學科組命題,考試時間為30分鐘,滿分為100分。
2.專業外語筆試(滿分30分)
由各學科命題,試卷原則為節選專業文獻翻譯,考試時間為30分鐘,滿分為30分。
3.實驗技能考試(滿分50分)
由學科組命題,在實驗室進行,主要考核學生實驗操作技能,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實驗報告。
4.綜合素質考查(即綜合面試,滿分120分)
面試官對考生進行專業知識和綜合能力等方面的自由提問,根據考生復試表現總體情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
(九)復試結果
復試成績由小組成員獨立評分。須對復試成績進行雙人復核。復試結束后由復試小組組長向考生宣布復試成績。復試評語由復試小組集體討論后寫出,復試小組組長簽字后有效。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由研究所集中統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動。復試小組對復試過程要全程錄音錄像,保存時間一年。
考生總成績按照滿分100分折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計算公式如下:
復試小組秘書按照公式折算為總成績,分專業代碼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雙人審核無誤后將成績報送至研究生院學科建設辦公室。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院在學校研究生院官網進行公布。
四、調劑
(一)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對該專業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當相同。
5.學校自主確定并公布本單位接受調劑考生的成績要求。
6.考生申請調劑前,應充分了解心研所的調劑工作辦法。
(二)調劑原則
對符合心研所調劑條件的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初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英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外語成績仍相同者,初試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
(三)調劑工作安排
1.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發布缺額信息,允許符合相關專業報考條件的考生填報。心研所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一志愿報考我校,院系所、專業、學習方式都不變,只變研究方向的除外)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調劑。
2.將進入復試的調劑考生名單在西南醫科大學心研所網站公示,復試結束后西南醫科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
3.心研所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低于12個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由心研所自主設定,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心研所未明確受理意見,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填報其他志愿。
4.所有調劑考生均進行線下復試,需參加所復試方向的專業筆試、專業外語筆試、實驗技能考試、綜合素質考查。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會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核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網下載,填報后的蓋章掃描件于擬錄取后一周內發送至復試秘書郵箱,各秘書收齊后于規定時間內報學科建設辦公室。考生報到時須提交《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紙質蓋章版原件,若發現考生弄虛作假或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六、錄取
(一)復試合格,按照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考試總成績排序出現并列時,初試外語成績高者優先。外語成績仍相同的,初試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擬錄取考生和導師實行師生互選。
(二)若有擬錄取考生放棄或者有追加名額,則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補錄取,總成績相同則按初試外語成績高者優先。外語成績仍相同的,初試專業課成績高者優先。
(三)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單列,不參與普通計劃考生排序,在其專項指標內擇優錄取。
(四)被錄取的新生,若有特殊情況,經考生本人申請和領導組批準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
(五)其他未盡事宜和特殊情況將由領導組討論決定。
七、復試、復審不合格情況及處理
(一)復試總成績未達到180分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復試期間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有弄虛作假,初試時有違紀作弊行為者,視為復審不合格,除取消其復試、錄取資格外,還將通報到考生所在單位或學校。
(五)對復試、復審以及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及時通知考生。
(六)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研招辦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復試工作要求
(一)實行明確責任、落實責任、追究責任制度
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和招生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二)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
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加強對復試工作的指導,每個復試小組須設置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三)實行信息公開制度
復試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上線名單、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進行公布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改動。若有改動,將對改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改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四)加強考生咨詢服務
心血管醫學研究所將安排專人受理考生咨詢,及時為考生答疑解惑,加強對考生參加復試工作的指導。
(五)實行復議制度
認真對待和妥善處理考生的申訴和投訴。對考生的申訴和投訴,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工作領導組及心研所招生考試復試工作組將組織專人進行調查、復核,并及時對考生反饋復核意見。
研究生院申訴和投訴電話:0830-3161326
郵箱:yzb swmu.edu.cn
信訪電話:0830-3177023
郵箱:xinfang swmu.edu.cn
(六)嚴守招生紀律
各復試小組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精神,以質量為核心,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招生錄取科學規范、公平公正。
1.復試過程中復試小組不能帶通訊設備電子設備進入考場,均交由復試秘書統一管理。
2.任何工作人員和導師不得在復試之前對考生作出允準或不允準其復試或錄取資格的承諾。
3.嚴格命題管理。復試命題屬國家機密級材料,各復試小組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指導規范》的通知》(教學廳〔2019〕12號)、《西南醫科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西南醫大研〔2019〕28號)精神,選派政治過硬、品行優良、業務熟悉、責任心強的人員承擔命題、評卷工作,并加強相關人員培訓,切實提高其法律意識、責任意識和業務能力。
4.切實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所有參與復試工作人員必須簽訂《保密責任書》,復試期間不得將任何與復試相關的信息對外公布,過失泄密和故意泄密均須承擔刑事責任。
九、體檢
考生體檢在擬錄取后進行,考生擬錄取后一周內持本人身份證前往西南醫科大學附屬中醫醫院進行體檢,入學后還須統一進行結核篩查。若發現考生弄虛作假或體檢不合格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考生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表可在研究生院官網(http://yjs.swmu.edu.cn/)下載。
十、其它
(一)其他未盡事宜和特殊情況由心血管醫學研究所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二)本細則由心血管醫學研究所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西南醫科大學心血管醫學研究所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工作實施細則”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