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有關規定,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2023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安排如下:
一、復試形式和時間
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形式。
復試時間為3月27日-3月29日。3月27日晚19:00-21:00學院將在東區教學樓組織專業筆試。3月28日組織環境科學與工程、生物技術與工程面試,3月29日組織環境工程面試,具體教室安排及考號分布情況學院將在27日上午之前在學院主頁另行發布通知。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按照有關要求參加復試。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予錄取。
二、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需將以下材料準備齊全,自查后填寫《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清單》并簽好字,交給學院教務科魏老師。接收材料的截止時間:2023年3月27日18時(學院教務科地址在生態樓210)。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者不得參加復試,并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一)基礎材料
1.本人手持身份證照片(身份證的個人頭像面)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正反面)。
3.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準考證(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可下載)。
4.《成都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5.《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二)學籍學歷證明材料
6.應屆生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7.往屆生學歷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8.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9.自學考試屆時可畢業本科生提供:自考準考證、注冊地自考辦打印加蓋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復試資格:
(1)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的照片與本人不相符者。
三、復試內容
復試分為兩個部分:專業筆試和面試。
(1)專業筆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權重20%。專業筆試科目為專業綜合(環境工程學、環境微生物學、環境修復工程),考試方式為閉卷考試。
(2)面試內容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100分,權重20%;專業綜合能力考核,滿分100分,權重60%。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主要考查學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和口語水平。專業綜合能力考核分為專業抽答題和復試專家小組結構化面試兩個環節。面試試題由考生從題庫中隨機抽取,每位考生的復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其中,專業抽答題由考生按照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布的復試筆試科目,從題庫中隨機抽取試題作答。結構化面試由復試專家小組綜合考察考生的組織能力、團隊協作能力以及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復試還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學風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需要進行加試,加試科目以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為準。考試方式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60分鐘,滿分100分。同等學力加試擬于3月27日下午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復試考生紀律及要求
1.復試前考生需簽訂《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承諾書》。考生須確保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與復試過程誠信。復試過程中不錄音、不錄像、不直播、不保存、不傳播復試相關內容。復試結束后,不將復試相關內容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發布或傳播。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2.復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有違反復試要求或影響復試評分的行為,復試將立即停止。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單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組織學院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證件、檔案、資格以及必要的專業課筆試、面試和加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錄取工作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進行復試。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復試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加試科目,每科成績總分為100分,分數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考生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之和,計算公式為:(考生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60%+復試成績×40%=總成績。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需填寫《成都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加分申請表》)。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條件,申請加分的考生需填寫《成都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加分申請表》,并于3月27日18時前交給學院教務科魏老師。逾期后果自負。
(三)學院對參加復試的考生分專業(方向)按照考生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若考生的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復試成績仍并列時,取國家統考科目總成績高者。依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認為有必要時,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四)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在向四川省教育考試院上報學校擬錄取名單之前,其名額可由學院根據錄取規則遞補錄取。
六、體檢工作
體檢統一在擬錄取后進行,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所在高校的校醫院或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將體檢表原件(招生體檢,體檢表上必須有體檢結論和醫院蓋章)交給學院教務科張老師。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其它事項
(一)擬錄取名單由學院統一對外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二)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在錄取前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后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三)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轉至學校。定向就業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須簽訂由學校出具的定向就業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四)學院以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復試費用
考生通過繳費平臺交納復試費,復試費120元/人,同等學力加試費80元/人。逾期不交費視為主動放棄復試。繳費方式參見《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繳費說明》。
八、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考生咨詢電話:028-84073434聯系人:孟老師
監督投訴電話:028-84073104
溫馨提示:
1、復試期間,考生應做好個人防護,當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2、復試期間校外考生可憑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學校。
成都理工大學生態環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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