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有關規定,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2023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安排如下:
一、復試形式和時間
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形式。
復試時間為3月28日到29日,面試時間為29日。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按照有關要求參加復試。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予錄取。
請一志愿參加復試考生加到QQ群號:194344401;驗證信息請發送考生的姓名。
二、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需將以下材料現場提交到沉積地質研究院教務老師蔣龍處,接收材料的截止時間:2023年3月27日18:00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者不得參加復試,并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一)基礎材料
1?本人手持身份證的照片(身份證的個人頭像面);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正反面);
3.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準考證(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可下載);
4?《成都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5?《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二)學籍學歷證明材料
6?應屆生須提交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7?往屆生須提交學歷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8.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9.自學考試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須提交自考準考證、注冊地自考辦打印加蓋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三)補充材料
10.大學學習成績單。
(四)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復試資格:
1?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的照片與本人不相符者。
三、復試內容
復試分為兩個部分:專業筆試和面試。
(一)專業筆試
1?專業筆試:3月28日下午15:00-17:00;地點:學校東區教學樓(報到后通知);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占復試總成績的權重20%。
2?專業筆試和加試科目,以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公布的考試科目為準,均為閉卷考試方式。
3?復試的筆試命題試卷(含同等學歷加試試卷)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為國家機密級材料。
4?專業筆試科目(含加試)的選擇,考生須在復試報到前到教務老師蔣龍處登記,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其中,加試科目,每科考試時間60分鐘,成績總分為100分,分數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二)面試
2?面試題由考生在考前隨機抽取,復試組老師須現場獨立評分。
(三)復試總成績
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0%)+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20%)+專業綜合能力考核(60%)。復試成績未達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調劑工作
(一)學院接收調劑的學科專業
學院地質學(070900)專業調劑計劃暫定46個,地質工程(085703)專業調劑計劃暫定7個。具體的調劑計劃待一志愿考生錄取結束后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統一公布。
(二)各學科專業接收考生調劑復試的要求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工學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工學照顧專業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7.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8.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9.符合國家規定的其它調劑要求。
10.調劑對象一志愿應為地質學、地球化學、資源勘查工程、古生物學、地球物理學、地球信息科學與技術、海洋資源與環境、寶石學等專業及相近專業考生。
(三)調劑要求
1.調劑工作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調劑工作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遴選。
2.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否則無效。
3.收到復試通知的調劑考生須在3小時內回復確認,否則視為自動放棄,我院將取消已發送的復試通知。
五、復試考生紀律及要求
1.復試前考生需簽訂《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承諾書》。考生須確保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與復試過程誠信。復試過程中不錄音、不錄像、不直播、不保存、不傳播復試相關內容。復試結束后,不將復試相關內容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發布或傳播。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2.復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有違反復試要求或影響復試評分的行為,復試將立即停止。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單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組織學院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證件、檔案、資格以及必要的專業課筆試、面試和加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六、錄取工作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進行復試。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復試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加試科目,每科成績總分為100分,分數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考生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之和,計算公式為:(考生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60%+復試成績×40%=總成績。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需填寫《成都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加分申請表》)。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條件,申請加分的考生需填寫《成都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加分申請表》,并于2023年3月27日18:00時提前至教務老師蔣龍處。
(三)學院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先錄取報考第一志愿專業的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的原則,分專業(方向)按照考生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若考生的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復試成績仍并列時,取國家統考科目總成績高者。調劑考生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擇優錄取。
(四)依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認為有必要時,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五)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在向四川省教育考試院上報學校擬錄取名單之前,其名額可由學院根據錄取規則遞補錄取。
七、體檢工作
體檢統一在擬錄取后進行,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所在高校的校醫院或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將體檢表原件(招生體檢,體檢表上必須有體檢結論和醫院蓋章)提交至教務老師蔣龍處。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八、其它事項
(一)擬錄取名單由學院統一對外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二)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在錄取前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后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三)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轉至學校。定向就業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須簽訂由學校出具的定向就業合同。
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四)學院以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復試費用
考生通過繳費平臺交納復試費,復試費120元/人,同等學力加試費80元/人。逾期不交費視為主動放棄復試。繳費方式參見《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繳費說明》。
九、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考生咨詢電話:028-84078992
對研究生復試有異議的學生,可向我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書面申訴(e-mail:cjyz cdut.edu.cn)或電話申訴028-84073252,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及時研究并予以答復。
溫馨提示:
1.復試期間,考生應做好個人防護,當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2.復試期間校外考生可憑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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