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有關規定,經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2023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安排如下:
一、復試形式和時間
我院2023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形式。
復試時間具體為:(1)筆試時間:3月28日晚上7:30-9:30,考試地點:E1A207、E1A208;(2)同等學力加試時間:3月29日晚上8:00-9:00,考試地點:E1A101;(3)法學碩士面試時間:3月28日早上8:10開始,面試地點:文法學院4201室;(4)法律碩士(法學)面試:時間3月29日早上8:10開始,面試地點:文法學院4201室;(5)法律碩士(非法學)面試:時間3月29日早上8:10開始,面試地點:文法學院4402(2)室。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按照有關要求參加復試。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不予錄取。
請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加入“文法學院2023復試通知群(QQ群號:797185296)”,以方便接收后續信息通知,進群請備注“專業+姓名”。
二、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需將以下材料紙質版交給學院研究生教務商老師,地點為文法學院4302教室,接收材料的截止時間:2023年3月27日18:00時。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者不得參加復試,并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一)基礎材料
1.本人手持身份證照片(身份證的個人頭像面);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掃描件(正反面);
3.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準考證(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可下載);
4.《成都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5.《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二)學籍學歷證明材料
6.應屆生學生證或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7.往屆生學歷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8.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
9.自學考試屆時可畢業本科生提供:自考準考證、注冊地自考辦打印加蓋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10.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須提交《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11.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防震減災人才培養專項)考生,須提交《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登記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復試資格:
(1)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的照片與本人不相符者。
三、復試內容
復試分為兩個部分:專業筆試和面試。
(1)專業筆試(閉卷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權重20%。
(3)面試內容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100分,權重20%;專業綜合能力考核,滿分100分,權重60%。
(4)復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0%)+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20%)+專業綜合能力考核(60%)。復試成績未達60分的考生不予錄取。
四、復試考生紀律及要求
1.復試前考生需簽訂《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承諾書》。考生須確保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與復試過程誠信。復試過程中不錄音、不錄像、不直播、不保存、不傳播復試相關內容。復試結束后,不將復試相關內容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發布或傳播。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2.復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有違反復試要求或影響復試評分的行為,復試將立即停止。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招生單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入學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組織學院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證件、檔案、資格以及必要的專業課筆試、面試和加試。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錄取工作
(一)所有擬錄取考生都必須進行復試。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復試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加試科目,每科成績總分為100分,分數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一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考生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按相應權重相加之和,計算公式為:(考生初試總分÷初試總分滿分)×100×60%+復試成績×40%=總成績。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現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需填寫《成都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加分申請表》)。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條件,申請加分的考生需填寫《成都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成績加分申請表》,并于復試前隨同基礎材料一并交給學院研究生教務商老師。
(三)學院對參加復試的考生按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再錄取調劑報名考生的原則,分專業(方向)按照考生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錄取。若考生的總成績相同,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復試成績仍并列時,取國家統考科目總成績高者。
5.依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學院認為有必要時,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四)若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棄復試錄取資格,在向四川省教育考試院上報學校擬錄取名單之前,其名額可由學院根據錄取規則遞補錄取。
六、體檢工作
體檢統一在擬錄取后進行,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所在高校的校醫院或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將體檢表原件(招生體檢,體檢表上必須有體檢結論和醫院蓋章)交給學院研究生教務商老師,文法學院4302室。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錄取考生入學時須參加由學校統一組織的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七、其它事項
(一)擬錄取名單由學院統一對外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二)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須在錄取前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后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三)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檔案須在規定時間內轉至學校。定向就業考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須簽訂由學校出具的定向就業合同。
(四)學院以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復試費用
考生通過繳費平臺交納復試費,復試費120元/人,同等學力加試費80元/人。逾期不交費視為主動放棄復試。繳費方式參見《成都理工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繳費說明》。
溫馨提示:
1、復試期間,考生應做好個人防護,當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責任人;
2、復試期間校外考生可憑初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進入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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