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則
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公正為出發點,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組織管理
教育心理學系(以下簡稱“我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統籌管理。根據學校復試錄取辦法制訂本復試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復試分數線與復試名單
1.在不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我系確定相關招生學科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由學校統一公布。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即可參加復試,擇優錄取。
2.我系不進行破格復試。
四、復試方式和時間
復試方式:將采用現場復試方式,具體由我系確定并報備學校公布、實施。
復試時間:2023年3月30日,復試通知將發送至考生報名時填寫的郵箱,請考生密切關注學校研招網和我系的通知,保持郵箱和手機暢通。
五、資格審查
1.復試前,我系將對參加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2.請考生務必于2023年3月26日前,通過學校“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https://yjszs-ss.ecnu.edu.cn),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材料包括:
資格審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港澳臺地區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2)學籍、學歷認證報告:①應屆畢業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②往屆畢業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④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⑤2022年10月現場(網上)確認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或網絡教育考生,如此時已經取得本科畢業證書,需交驗本科畢業證書掃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其他補充材料:
考生可根據個人實際情況,上傳其他補充材料,如本科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設計)摘要、科研成果、獲獎證明、專家推薦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等的材料。
六、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1.復試總分為500分,包括綜合能力考核(400分)和外語能力考核(100分)。綜合能力考核包含專業知識、學習能力、創新能力、靈活運用知識能力、表達能力等方面。
同時,我系將組織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包括復試和后續政審兩個階段;對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我系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組織復試。
七、調劑復試
我系不接受調劑。
八、復試結果與擬錄取名單確定
1.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若考生在復試時發生違紀行為,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一志愿報考我系的考生,將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初試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0.5+復試成績×0.5)進行排序,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4.擬錄取名單經審核通過后,由學校統一在網站上公示、公布。考生可登錄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查看復試結果。
九、招生體檢和復查
我校招生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即在新生報到后的3個月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或作其他處理。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研究生新生進行全面復查,主要復查初試和復試全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材料等)。一旦出現復查不合格,如考生學籍學歷與初試前、復試時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試和復試中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將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信息公開
學校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對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十一、其他
本方案經教育心理學系招生工作小組審議通過,由教育心理學系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政策變化之處,以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以上就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華東師范大學教育心理學系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