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和《華東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室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一、工作原則
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組織管理
我院/室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負責并加強對復試工作的組織實施和全面管理,下設各專業復試工作小組。
三、復試分數線與復試名單
在不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我院/室根據各學科、專業特點和統考招生計劃、教育部復試差額比例要求、報考生源情況等確定相關復試分數線。達到學科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即可參加復試,擇優錄取。
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
四、復試方式和時間
1、復試方式
我院/室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將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
2、復試時間
我院/室復試時間初步為3月23日至4月5日間,具體日程安排我院/室將郵件發至復試考生。
五、資格審查
我院/室在復試前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請考生在3月21日前按照如下要求提交材料。
考生需通過華東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https://yjszs-ss.ecnu.edu.cn),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上傳相關材料。上傳的材料包括:
1、資格審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件掃描件;
(2)學籍、學歷認證報告。
具體要求詳見《華東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2、其他補充材料:
(1)本科學習成績單(有院系或校教務部門公章);
(2)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及其他校級以上獲獎證書(若證書丟失可提供網頁截圖并加蓋院系公章);
(3)科研成果(發表論文、專利等);
(4)畢業論文(設計)摘要及其他能反映考生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等的材料。
(5)個人簡歷(包括個人主要信息、經歷、報考專業、本科主要專業課程及成績、參加各類科研相關項目經歷及個人貢獻、重要獲獎、已有成果、畢業論文簡介等,一頁紙以內)
請考生依據個人實際情況上傳以上材料,考生需確保提交材料真實。
報到時請考生攜帶以上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進行現場查驗。
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六、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我院/室各專業復試主要對考生進行以下兩方面的考核:
1、綜合能力考核:滿分400分,面試形式,包含專業知識、學習能力、創新能力、靈活運用知識能力、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考查;
2、外語能力考核:滿分100分,其中翻譯50分(筆試),口語聽力50分(面試)。
復試過程中還將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包括復試和后續政審兩個階段的考核。本項考核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總成績=綜合能力考核成績+外語能力考核成績(即復試滿分為400+100=500)。
綜合能力考核低于240分或外語能力考核成績低于60分,或復試總成績低于300分為復試不合格。
我院/室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七、調劑復試和破格復試
我院/室各專業不接受調劑,不進行破格復試。
八、復試結果與擬錄取名單確定
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對于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將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初試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0.6+復試成績×0.4)進行排序,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名單經審核通過后,由學校統一在網站上公示、公布。考生可登錄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查看復試結果。
九、招生體檢和復查
相關信息參照《華東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執行。
十、信息公開
學校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對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以上就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華東師范大學河口海岸科學研究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