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按照上級關于復試錄取工作的部署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二、組織管理
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定本招生單位的復試錄取方案并組織實施。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協調組建復試小組,具體實施復試考核。
三、復試分數線與復試名單
學院根據學校要求確定本單位相關復試分數線。復試分數線經學校審定后由研究生院統一公布。達到學科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即可參加復試,擇優錄取。
我院不進行破格復試。
四、復試方式和時間
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將在4月初前采用現場復試方式進行;具體復試日程直接通過郵件通知進入復試的考生。
五、資格審查
1.復試前,學院將對參加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2.請復試考生在2023年3月24日中午12點之前,通過學校“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https://yjszs-ss.ecnu.edu.cn),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港澳臺地區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2)學籍、學歷認證報告:①應屆畢業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②往屆畢業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④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⑤2022年10月現場(網上)確認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或網絡教育考生,如此時已經取得本科畢業證書,需交驗本科畢業證書掃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考生另可上傳其他補充材料,如本科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設計)摘要、科研成果、獲獎證明、專家推薦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等的材料。
(4)其他需向學校提供的說明或證明。
考生需確保提交材料真實。
六、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復試內容:復試將主要對考生進行以下三方面的考核(滿分500分)。
(一)外語能力考核40%(200分),主要考核考生外語聽力、口語表達能力及閱讀理解能力的準確性、連貫性和得體性等。其中,筆試100分,面試100分;
(二)綜合能力考核60%(300分),可包含專業知識、學習能力、創新能力、靈活運用知識能力、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考查。其中,筆試100分,面試200分;
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總成績(500分)=外語能力與綜合能力筆試成績(200分)+外語能力與綜合能力面試成績(300分)
復試總成績大于等于300分為復試合格,低于300分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包括復試和后續政審兩個階段的考核。本項考核不作量化計入復試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學院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組織復試。
七、調劑復試
學院不接受調劑。
八、復試結果與擬錄取名單確定
1.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我院將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初試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0.7+復試成績×0.3)進行排序,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3.擬錄取名單經審核通過后,由學校統一在網站上公示、公布。
考生可登錄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查看復試結果。
若考生在復試時發生違紀行為,或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九、招生體檢和復查
我校招生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即在新生報到后的3個月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或作其他處理。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研究生新生進行全面復查,主要復查初試和復試全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材料等)。一旦出現復查不合格,如考生學籍學歷與初試前、復試時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試和復試中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將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信息公開
學校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對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十一、其他
本辦法經城市與區域科學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由城市與區域科學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政策變化之處,以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相關規定為準。
以上就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華東師范大學城市與區域科學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