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3年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依據華東師范大學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與招生工作會議精神,特制訂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在確保安全性的基礎上,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和維護教育公平為出發點,堅持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觀評價、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工作原則。
二、組織管理
我院成立以研究生分管領導擔任組長的招生工作小組,對復試工作進行領導和統籌管理,指導各復試小組進行相應考核工作。
按專業成立復試小組,負責實施思想政治素養和品德考核、綜合能力和外語能力的考核。
三、復試分數線和復試名單
在不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根據各學科、專業特點和統考招生計劃、報考生源等情況確定本單位相關復試分數線,由學校審核后統一公布。
達到學科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即可參加復試,擇優錄取。
我校“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專項計劃的考生,根據我校2023年碩士招生簡章規定原則確定復試名單。
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及復試名單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
四、復試時間和形式
1.復試時間:我院復試時間擬定為4月中旬前完成,具體日程安排等信息請考生密切關注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我院的郵件通知。
2.復試形式: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全部采用到校現場復試。
五、資格審查
我院在復試前將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包括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和調劑系統中同意復試的考生)。資格審查未通過或未進行資格審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請一志愿考生在3月23日之前(調劑考生請在收到同意復試通知后24小時內)按如下要求,通過學校“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https://yjszs-ss.ecnu.edu.cn),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提交資格審查材料。材料包括: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掃描件(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港澳臺地區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證件);
(2)學籍、學歷認證報告:①應屆畢業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②往屆畢業生提供從學信網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③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④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⑤2022年10月現場(網上)確認時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或網絡教育考生,如此時已經取得本科畢業證書,需交驗本科畢業證書掃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考生另可上傳其他補充材料,如本科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設計)摘要、科研成果、獲獎證明、專家推薦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創新潛質等的材料,以及其他需向學校提供的說明或證明。
六、復試內容及成績計算
復試過程中主要對考生進行以下兩個方面的考核(滿分500分):
(一)綜合能力考核(可包含專業知識、學習能力、創新能力、靈活運用知識能力、口頭與書面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考查)(300分),考核考生對本專業相關知識及研究情況等,了解大學學習成績、研究成果、思想政治情況等,考察學習能力、創新能力、靈活運用知識能力、口頭與書面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技能。
(二)外語能力考核(200分)。
還將組織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包括復試和后續政審兩個階段;對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總成績大于等于300分為復試合格,低于300分為復試不合格,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注:我院除有機化學專業是以面試+實驗的形式進行復試考核,其他專業是以面試的方式進行復試考核。
七、調劑復試
2023年我院部分專業接受調劑。調劑信息請關注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信息會定期更新)和全國調劑系統陸續的通知,同時建議關注我校研招辦微信公眾號:華東師大研招,以便及時了解相關信息。
所有調劑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調劑系統”)進行,未通過該調劑系統調劑錄取的考生一律無效。
八、復試結果與擬錄取名單確定
復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各學科將根據初試復試總成績(初試復試總成績=初試成績×0.7+復試成績×0.3)進行排序,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
調劑復試考生來自不同的地區和學校,初試科目也不完全一致,初試成績可比性差,調劑考生以復試成績排序確定錄取名單。我校第一志愿考生與調劑復試考生分別排序,優先錄取復試合格的一志愿考生。
擬錄取名單經審核通過后,由學校統一在網站上公示、公布。考生需及時登錄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服務系統查看復試結果。擬錄取的非全日制考生還需簽訂《華東師范大學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
九、招生體檢和復查
我校招生體檢與新生入學體檢合并,即在新生報到后的3個月新生復查期間進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或作其他處理。
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還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研究生新生進行全面復查,主要復查初試和復試全過程(含提交的所有資格審核材料等)。一旦出現復查不合格,如考生學籍學歷與初試前、復試時提交不一致,或在初試和復試中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將取消入學資格;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十、信息公開
學校落實信息公開制度,強化社會監督,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對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
十一、本方案經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招生工作小組審議通過,由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招生組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2023考研復試安排_復試時間_復試方式:華東師范大學化學與分子工程學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方案”的全部內容。更多內容請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