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教育部關于印發<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2]3號)、《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2023〕5號)等文件,我院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確保公平公正。為保障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順利開展,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復試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全面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
二、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燕琴院長
副組長:張紹杰黨委書記/副院長
趙苛然紀委書記
成員:鐘勇人事教育處處長
王繼周戰略研究室主任
張利明辦公室(保密辦)主任
高武俊紀委辦公室(審計處)負責人
秘書:馬維軍人事教育處
馬策科技與國際合作處
三、復試專家組
根據實際需要成立復試專家組,復試專家組由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三個專業方向的專家各5人組成,從我院專家庫中隨機抽取。通過現場培訓的方式,我院對復試專家組及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培訓內容為教育部、北京市關于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的相關政策,我院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等內容。
四、復試方式與時間安排
1、復試方式:現場復試
2、復試時間地點:
時間:一志愿考生于3月27日進行復試,詳細安排如下。
(1)8:20-8:50資格審查
(2)9:00-10:00筆試
(3)10:10-12:10面試
地點:中國測繪創新基地(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西路28號院)
調劑考生另行確定復試時間和地點。
注:復試當天考生憑身份證入院,資格審查在9層913會議室。
3、復試人員: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最低為120%。復試名單可登陸我院網站(www.casm.ac.cn)查詢。
復試過程中考生的復試次序現場隨機確定,復試過程由我院全程錄音錄像,院紀委辦公室全程監督,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五、復試要求及資格審查
1、達到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工學)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資格審查須交驗以下材料復印件,并準備原件備查。
(1)身份證
(2)準考證
(3)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生為學生證原件)。
(4)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潛質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畢業學校正式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攻讀碩士學位階段的研究計劃等。
(5)思想政治考核表(附件1)
(6)考生誠信承諾書(附件2)
六、復試科目及要求
復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為1小時,考試內容為我院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規定的科目(筆試滿分為100分),試題從我院各專業方向題庫中隨機抽取。面試包括思想政治考核、綜合能力測試及外語聽說能力測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考核和綜合能力測試滿分70分,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滿分30分)。
七、成績核算
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
復試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2。
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八、錄取
1、研究生錄取按總成績分專業從高到低排名,由人事教育處提出錄取建議后,報領導小組批復,在我院網站(www.casm.ac.cn)公布并報北京市教育考試院。
2、復試成績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九、調劑有關要求
所有擬調入我院的考生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達到設置的初試成績要求經初審合格后,由我院擇優確定復試名單并發送調劑復試通知,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確認,并盡快與我院人事教育處聯系,否則按考生自動放棄處理。調劑基本條件為:
1、符合我院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滿足我院設定的調劑最低分數線,單科成績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應相同。
5、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十、咨詢和監督
1、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馬維軍010-63880911
馬策010-63880811
電子郵箱:weijunma casm.ac.cn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蓮花池西路28號院911室
郵政編碼:100036聯系人:馬維軍
2、監督舉報電話
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紀委監督電話:010-63880925
北京教育考試院專項監督電話:010-82837456
十一、其他
1、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工作全面負責和監督。
2、復試組織工作場所做好清潔消毒、通風換氣,確保工作人員個人防護到位,所有參加人員注意保持社交距離。
3、擬錄取考生在新生報到注冊時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考生須承諾學歷、學位證書、個人及其它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存在學術道德、專業倫理、誠實守信等方面問題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錄取或學習資格。
5、考生不按時、按要求參加復試,視為放棄復試資格;未錄取考生請自行爭取其他院校調劑,我院不承擔任何調劑工作。
6、所有涉考工作人員務必遵守招生錄取規定,違紀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紀律處分。
7、擬錄名單在我院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
2023年3月21日